私人借贷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现象,而在借贷关系中,利息约定尤为关键。所谓的“3分利息”在民间借贷中通常指的是月息3%,即年化利率达到了36%。那么,私人借贷约定3分利息是否合法呢?
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现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若一年期LPR为3.85%,则对应的4倍利率约为15.4%,远低于月息3%的年化36%。
实践情况 在过去,司法实践中曾有过“两线三区”的说法,即年利率在24%以内的,法律予以保护;24%-36%之间的,属自然债务区,已支付的利息不能要求返还,未支付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超过36%的部分,则为无效,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额利息。
然而,自2020年8月2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修改了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规定,明确取消了“两线三区”,改为以LPR的4倍为限。因此,当前情况下,私人借贷约定的月息3分(年化36%)明显超过了法律保护的利率上限,超过部分法律不予保护。
结论 私人借贷约定3分利息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是不合法的。出借人与借款人应遵守国家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规定,约定合理的利息范围,确保借贷行为合法有效。若借款人被迫接受了过高的利息,有权拒绝支付超过法律保护上限部分的利息,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出借人也应认识到,高额的利息约定并不能保证债权的完全实现,反而可能带来法律纠纷,得不偿失。因此,借贷双方均应倡导理性借贷,尊重并遵守法律规制,共同维护健康的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