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讨论将租来的物品卖掉会构成何种罪名之前,我们首先需要理解租赁的本质以及法律对于租赁合同的基本规定。租赁是一种双方约定,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这意味着,在租赁期间,虽然承租人拥有对租赁物的使用权,但并不拥有所有权。一旦承租人将租赁物擅自出售给第三方,这一行为就超出了租赁合同所允许的范围,构成了违法行为。
从民事角度来看,将租来的物品出售的行为首先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侵犯了出租人的财产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租赁物无法返还,则需按照租赁物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
当承租人擅自将租赁物出售且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时,可能会触犯刑法,构成犯罪。具体而言,这种行为可能涉嫌以下几种罪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如果承租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以其他方式持有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还的,可以认定为侵占罪。这里的“代为保管”可以解释为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持有。
如果承租人在明知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真相或者虚构事实,骗取出租人的信任,取得租赁物后再行出售,这样的行为可能构成诈骗罪。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上述刑事和民事责任之外,某些情况下还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例如,如果将租赁物出售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相关部门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
为了避免因将租赁物出售而引发的法律责任,作为承租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综上所述,将租来的物品擅自出售不仅违反了合同约定,更可能触犯法律,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因此,无论是作为承租人还是出租人,都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避免因一时之利而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纠纷之中。